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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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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初夏的忧伤
初夏的忧伤
个性签名: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管前路如何艰难,只要心中有梦想,就有力量。

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植物类:1、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2、蔬菜,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3、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4、茶叶,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初夏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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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根据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或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再者“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企业所得税、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核心提醒一:征3%或者1%抵扣9%核心提醒二: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核心提醒三: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核心提醒四:“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企业所得税.《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心提醒五:“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现就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法律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